近日,海口市民辜先生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咨询,称其有一辆小轿车,已经很久没使用,近期打算报废,但不知道流程。

  针对辜先生的情况,记者随后向海口交警支队进行了咨询,该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主欲报废车辆,将车辆交由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进行车辆解体报废后,携带报废回执单及身份证前往海口综合服务中心第一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外,办理车辆报废需提交的材料:

  1、车辆属于单位所有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3份;车辆属于个人名下的,则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上需签名并按手印)

  2、非车主本人办理或单位车辆委托个人办理的,需提供按有车主手印的委托书或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份

  3、行驶证正、副页原件与复印件2份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份

  5、若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正页或副页遗失的,须填写属地商务部门遗失声明和车管所遗失声明(遗失声明样本根据车辆所属的车辆管所选择相应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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