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阶段分领域分区域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意见稿》以“绿色出行新海南”为总目标,围绕海南2030年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制定了三个阶段性目标,并分领域分区域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力争把海南建成国际首创的清洁能源汽车生态之岛,开放、共享的清洁能源汽车示范之岛,以及可持续发展、跨界协同的清洁能源汽车创新之岛。
对于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技术路线,《意见稿》提出新能源汽车作为中长期、全领域重点应用产品。其中,纯电动汽车作为主流产品,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作为过渡性产品,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产品技术。此外,天然气汽车作为特定区域、特殊用途、特定领域的阶段性补充产品。
此外,《意见稿》提出制修订全省充电和加气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坚持充电为主、加气为辅,加氢提前布局的原则,力争通过3-5年时间,建成覆盖全省、满足各类型清洁能源汽车应用基本需求,数量富余、快慢充互补、多场景结合、智能化的充电网络和加气网络。
期限为2018—2030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近期:2018—2020年;
●中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2020年、2025年、2030年为三个重要时间节点
●公共服务领域力争2020年实现清洁能源化;
●社会运营领域力争2025年实现清洁能源化;
●私人领域车辆以增量严控、存量引导更替为主线,力争2030年实现清洁能源化。
充电和加气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2020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小于3:1,2025年确保小于2:1,公共充电桩方面小于7:1。全省高速公路单向公用充电区服务距离应小于50公里,实现全域快速交通主骨架和充电网络融合协同,尤其是环岛旅游公路先行推进建设完善。
●2025年前后,重点先行区域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公里,优先发展区域小于3公里,积极促进区域小于5公里。加气站建设方面,推动现有加油站的油气混合改造升级,完善高速公路加气设施,构建与车辆加气需求相匹配的加气网络。
这里有联系方式,快来提意见
广大群众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规划》起草部门或受委托的北京中安稳评咨询有限公司反馈,反馈的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一)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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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中安稳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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