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如果驾驶证不慎超过有效期、丢失或损毁,是否可以继续驾驶机动车?海口公安交警在此为您答疑解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驾驶证在被吊销、超过有效期、丢失、损毁、依法扣留和暂扣期间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
一、驾驶人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1500元,15日以下拘留,拖移机动车;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100元;
三、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100元并扣车;
四、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100元。
五、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100元,并扣车;
六、驾驶证在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500元,15日以下拘留,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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