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车申请的临时号牌到期后能延期使用吗?

       答:新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属于未售出或购买、调拨、赠与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时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30日的临时号牌。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过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核发有效期不超过90日的临时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时号牌。对属于未销售的或者购买、调拨、赠与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多次申领临时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号牌不得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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